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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鋼管架懸吊式腳手架應符合下列要求重慶鋼管架懸吊式腳手架應符合下列要求
1、腳手架的悉數(shù)懸吊系統(tǒng)應經規(guī)劃,在開始運用前,應進行依次為規(guī)劃荷重兩倍的靜負荷實驗,并對一切受力部分進行具體的查看和鑒定,符合要求后,方可運用。 2、任何情況下禁止超負荷運用。在工作過程中,對其結構、掛鉤和鋼絲繩應指定專人每天進行查看和保護。 3、悉數(shù)懸吊系統(tǒng)(包含吊車)所用方才應為3號鋼一級品,各種掛鉤應用套環(huán)箍緊,避免運用過程中脫開。 4、升降用的卷揚機、滑輪及鋼絲繩,應根據(jù)施工最大起重量計算選用。卷揚機應用地錨固定,并應備用兩層制動閘。鋼絲繩的安全系數(shù)不得小于14倍,運用過程中應避免與構筑物棱角相沖突。 5、為避免腳手架晃動,應使其固定在建筑物的結實部位上。 6、運用鋼管搭設時,為避免節(jié)點滑脫,除立桿與橫桿的扣件有必要結實外,凡搭架人能站立部分,其立桿的上下兩頭還需要加設扣件保險,立桿伸出搭桿的部分不得短于20CM。 7、腳手架的兩頭,轉角處以及每隔6-7根立桿,應設剪刀撐及支桿。剪刀撐和地上的角度不該大于60°,支桿的底端要埋入地下不小于30CM。架子高度在7M以上或無法設支桿時,豎向每隔4M,水平每隔7M,腳手架有必要結實地連接在建筑物上。 本文由重慶鋼管架整理 |
